涉私吞代言合約費逾92萬 張智霖前經理人求緩刑囚2年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8/08/17 19:44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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涉私吞代言合約費逾92萬,張智霖前經理人梁雅詩(右)求緩刑囚2年。(資料圖片)

曾擔任藝人張智霖經理人、以及蕭定一旗下中國3D數碼娛樂有限公司前總經理梁雅詩(43歲),涉騙代言合約費逾92萬元,案件於區域法院經審訊後,被告今就3項詐騙罪被判囚2年。案中涉及的代言品牌廣告費原為480萬,但被張智霖太太袁詠儀揭發所知收費為388萬元,向被告查詢始揭發事件;在審訊過程中,亦披露了張智霖年賺高達5,000萬元。辯方今求情時,透露被告的5歲女兒患有川畸症,心臟功能被影響,需被告在身邊監察,冀獲判緩刑。惟法官指被告罪行如同盜竊,且涉款金額大,必須判以即時監禁,但考慮到被告的特殊情況及已清還欠款,故大幅減刑1年,被告需即時入獄2年。

辯方今進一步求情時引述社會福利署報告指,被告的5歲女兒患有會影響心臟的川畸症,需要被告長時間在身邊照顧及監察,而被告於女兒心中的角色無可替代,家中其他成員亦無法代為照顧女兒,故希望獲判緩刑,以便被告照顧女兒。辯方又指被告還押期間,女兒十分想念被告,更畫下一幅畫作,希望有鳥兒帶被告回家。

辯方又指控方於調查過程有延誤,案件早於2014年9月被揭發,而被告於2015年10月一度獲發還保釋金,使被告以為自己將免於被起訴,惟被告於去年2月再度被捕,過程有延誤,另一方面,被告亦早前還清涉案的欠款,亦願意支付30萬元的罰款。

法官判刑時則指,被告的罪行涉及違反誠信,雖然被告已還款,但被告於審訊後被定罪,亦未能使事主免卻出庭作供,而以本案而言,控方的延誤亦不算嚴重,但考慮到被告已還款,於涉案期間其人生亦作出了重大改變,找到一份可以服務社會的好工作,被告過往品格良好,因此法官就上述因素予以減刑。

至於被告因女兒患病為由希望獲判緩刑,法官則指認同若被告被判囚,女兒將會遇到困難,因此法官願意就此特殊情況予以大幅減刑,但法官指出由於被告是經審訊後被定罪,涉款金額大,即時監禁是無可避免,並指若被告願意認罪,本案可用截然不同的方法處理,法官最終給予被告共減刑1年,被告需入獄兩年。